当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夷易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11-15”特大年夜火警系列案中的脚手架施工项目涉案人劳伟星、支上邦、沈建丰、沈建新、马东启、吴国略、王永亮等7人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贿赂罪。这也是为期一周的该系列案的尾声。
2010年11月15日13时,电焊工吴国略、电焊帮助工王永亮在上海胶州路728号西席公寓北侧外立面举行电焊功课。14时14分,吴国略在公寓10楼功课时,金属熔融物溅落在大年夜楼电梯前室北窗9楼平台,引燃堆积在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当时,吴国略曾试图用干粉灭火,扑救无效后和王永亮一同逃生。火势随后迅猛舒展,因烟囱效应激发大年夜面积立体火警,最终造成58人灭亡、71人受伤的严峻成果,修建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掉1.58亿元。
庭审中,公诉构造控告吴国略虽具有从业资格证,但证件在事发时已颠末时,且有证人指证其常常在工地现场不合用接火盆、灭火器,吴本身也称不知聚氨酯保温材料会燃烧。电焊帮助工王永亮则从未接管过正规的电焊把持安然培训,对火警隐患知之甚少。对此,两名被告均未提出贰言。
按照“修建焊割功课十不烧”原则,无证人员不准焊割,焊割功课时不领会焊接地点周围环境不准焊割,在可燃材料周围,无安然防护办法、无人监护不准焊割。公诉构造是以控告,电焊工吴国略、电焊帮助工王永亮因背规把持变成了特大年夜火警的成果,应以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究查刑事义务。
脚手架施工多层转包给无资质包工头
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上海佳艺修建装潢工程公司承接了胶州路728号西席公寓节能改革项目后,将其拆分成修建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裁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并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
此中,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劳伟星出借资质给个别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股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支上邦和沈建丰合股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举行了内部门工,支上邦卖力胶州路728号公寓大年夜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西席公寓小区三栋大年夜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功课分包给无证的个别人员沈建新。脚手架施工经多层转包,且承接方都不具资质,为特大年夜火警的产生埋下隐患。
之前,佳艺公司还曾多次将脚手架搭建项目承包给支、沈二人。2009年,支上邦曾向佳艺公司副经理马义镑拜托,贿赂人夷易近币1万元。2010年6、7月间,支为了感激马的“帮忙”,再次别离贿赂2万元和1万元。2010年9月,在沈建丰承包了西席公寓脚手架项目后,也曾向马贿赂1万元。公诉构造控告,支上邦和沈建丰在不具有合法施工企业和施工资质的环境下,向马义镑拜托贿赂4万元及1万元,涉嫌贿赂罪。
在当天的庭审临近结束时,7名被告都对“11-15”大年夜火的伤者、罹难者和受灾家庭流露表现忏悔和报歉,沈建丰当场落泪,支上邦更是一度情感掉控,说不出话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