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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中央财政资金不得投资房地产 |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9/1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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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财务部和发改委结合下发了《新兴财产创投打算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方式》,明白中心财务参股创投基金促进新兴财产发展等有关事件,但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
方式明白,中心财务资金可经由过程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体例,培养和促进新兴财产发展。每支参股基金应会合投资于以下详细范畴: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设备制作、新能源汽车、妙技术办奇迹(包含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计划、查验检测、科技功效转化办事)等计谋性新兴财产和高新技术改革提升传统财产范畴。 该方式还明白划定,参股基金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不得从事包管、典质、拜托贷款、房地产(包含采办自用房地产)等业务;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任产品、理财产品、保险打算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材料表现,中心财务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心财务从财产技术研讨与开辟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处所当局资金、社会本钱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经由过程增资体例介入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遵循市场化体例独立运作,自主谋划,高傲盈亏。当局部门及其受托管理机构不干涉干与参股基金平常的谋划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