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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遇五旬妇闪婚惹房产官司 |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11/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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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长西席是宁波人,本年已80岁了,名下有套70平方的房产。王老师长西席一向没结婚,也无后代。本年5月的一天,王老师长西席走在往菜场的路上遇见了一名50多岁的妇女。 了解后第三天,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以后,遵循陈某的请求,两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左券,商定陈某付出王老师长西席40万元,王老师长西席把房子过户到陈某名下。 房子过完户,陈某没有付出王老师长西席购房款,并开端显现出要仳离的意思。经多方探听才得知,本来陈某久赌成瘾,欠了一屁股债。2011年10月,王老师长西席向宁波市镇海区人夷易近法院提告状讼,请求消除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左券。 庭审时,陈某提出,伉俪之间的买卖无需付钱,以是她可以不付出王老师长西席购房款。法院审理后觉得,当事人一方迟延实行债务或有其他背约行动导致不克不及实现条约目标,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消除条约。 是以最终宣判:两边房屋买卖左券消除,陈某须在讯断见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过户到王老师长西席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