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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境污染案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3/12/23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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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总铬指标超越250倍以上,总镍指标超越50倍以上,总铜指标超越60倍以上……19日,记者得悉,浙江省永康市人平易近法院近日公开刑庭审理了一路环境污染案,被告人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万元。 据悉,这是本地审理的第一路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 2013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应某未经环保部门许可,在未获得营业执照的环境下,从事保温杯电解加财产务,并将电解加工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于厂外周围环境中,直至2013年11月8日被永康市环保局查获。 经查,该厂电解加工产生的废水未经响应的废水措置直接倒在厂房的地上,流到厂房后的污水池里,最终经由过程污水池边上的一条小水沟排放到周围的小溪里,严重风险本地的公共环境安然。经永康市环境呵护监测站检测且经省环境保厅承认:该电解加工产生的废水水样中总铬、总镍、总铜、PH值浓度均不合适国度污染物排放尺度,此中总铬指标超越250倍以上,总镍指标超越50倍以上,总铜指标超越60倍以上,远远超出国度污染物排放尺度三倍以上,属严重污染环境。 永康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