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过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复查企业名单公告
按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划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期查验和复查方式》(厅质监〔2007〕246号),我部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复查的企业举行了检察。现将经由过程复查的企业名单予以宣布。
特此关照书记。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邦交通运输部(章)
二0一一年蒲月二十七日
注:请于7月7今后接洽中邦交通扶植监理协会(德律风010-85113181)领取证书。届时请领取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小我身份证明。原资质品级为乙级的,携带乙级证书正来源根底件1件和副来源根底件2件;原资质品级为丙级的,须将丙级资质证书原件交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携带省级质监机构出具的证书收受领受证明。
主题词:监理 资质 企业 名单 关照书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