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架桥倾覆7死3伤事故3名责任人获刑
2010年11月26日晚,南京小行一处正在施工中的高架桥桥体产生颠覆变乱,造成7人灭亡,3人受伤,造成经济损掉700万元。变乱产生后,三名义务人被批准拘系。昨天,南京雨花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被告人梁某某犯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项目部总工程师、被告人邵某犯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专业监理工程师、被告人杨某犯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雨花台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南京市都会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四标段项目部五联钢箱梁吊装终了后,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梁某某、总工程师邵某等报酬赶工期,私行变动计划请求的施工法度,在钢箱梁支座未注浆锚固、两端压重混凝土未浇筑的环境下,安排施工人员举行桥面防撞墙施工。该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杨某明知施工单位私行转变施工法度,未能及时举行羁系。这一系列的身分,使得钢箱梁梁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当工人在桥面利用振捣浇筑外弦防撞墙混凝土时,产生了不利的偏疼荷载,导致钢箱梁团体掉衡颠覆。2010年11月26日20:30摆布,悲剧产生了,在对跨钢箱梁举行桥面防撞墙施工时,该钢箱梁产生颠覆坠落变乱,造成正在桥面施工的工人吴某某等七人灭亡、桥下工人林某某等三人受伤、直接经济损掉70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交代,桥面配重用的是铁砂混凝土,南京没有这类材料,找了许多家都不肯意做,末了找到一家混凝土公司,他们请求一次性浇筑,而施工须要分次配重,这家公司不肯意分次做,以是梁某某等人就决定变动施工计划。对变动施工计划的伤害性,梁某某等人也不是不知道此中的风险性,但是,因为这个工程工期特别非常紧,请求在元旦前通车,假定遵循正常施工法度必然就来不及了,以是他们才决定变动施工法度,加快施工进度,这为变乱隐患埋下了第一伏笔。
除急于求成,过于自负、忽视大年夜意,也是变乱产生的一个首要启事。总工程师邵某是第一次做钢箱梁施工,虽然他们也知道如许做不符合施工规程。但觉得不至于产生那么大年夜的事。而作为这一标段的监理,杨某曾在图纸上看到过施工步调,施工步调上明白载明,钢箱梁配重以后,才干举行桥面系施工,但杨某说本身对桥面系施工的懂得,不包含做防撞墙。究竟上,杨某也是第一次监理此类工程,对这一项目也不是很懂,他当然发明施工方在背反法度施工,但没有提任何反对定见。杨某说,他当然看过计划图纸和请求,但他当时觉得做配载和做防撞墙没有甚么辩论的处所,没有严酷的前后之分。
雨花台区法院觉得,三被告人在施工和监理过程中,背反有关安然管理划定,因此产生庞大年夜伤亡变乱,情节特别卑劣,其行动均已构成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按拍照干司法解释的划定,可以认定三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惩罚。别的,变乱查询拜访陈述中已明白认定了变乱产生的直接启事和间接启事,相干单位均有义务,由此可以得出,变乱是多因一果酿成的,义务较为分离,三名被告人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