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宣判钢箱梁坠桥事故案 3名责任人获刑
7月20日消息,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夷易近法院克日对“11·26”变乱案一审讯决,3名义务人因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别离获刑。
2010年11月26日,南京油坊桥立交小行段在建的一座高架桥产生钢箱梁颠覆坠落变乱,造成7名工人灭亡、3名工人受伤。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南京市都会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四标段项目部五联钢箱梁吊装终了后,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梁宗刚、总工程师邵迎等报酬赶工期、施工便利等启事,私行变动计划请求的施工法度,在钢箱梁支座未注浆锚固、两端压重混凝土未浇筑的环境下,安排施工人员举行桥面防撞墙施工。该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杨军明知施工单位私行转变施工法度,未能实行监理职责。这一系列的身分,使得钢箱梁梁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当工人在桥面利用振捣浇筑外弦防撞墙混凝土时,产生了不利的偏疼荷载,导致钢箱梁团体掉衡颠覆。
庭审中,被告人梁宗刚交代,因为工程工期特别非常紧,假定遵循正常施工法度必然来不及,才决定变动施工法度,加快施工进度。总工程师邵迎是第一次做钢箱梁施工,作为监理,杨军也是第一次监理此类工程。
法院最终以犯庞大年夜义务变乱罪,一审讯处梁宗刚、邵迎有期徒刑3年,判处杨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