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项目经理每月到岗时间不低于八成
昨日,住建部下发了《修建施工企业卖力人及项目卖力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方式》(下简称《方式》),请求项目卖力人每个月带班出产时候不得少于施工时候的80%,施工企业卖力人须按期带班查抄施工现场。
《方式》指出,修建施工企业卖力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然和出产事情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卖力人是工程项目标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是指举行房屋修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功课活动的场合。施工现场带班包含企业卖力人带班查抄和项目卖力人带班出产。
《方式》划定,施工卖力人要按期带班查抄,每个月查抄时候很多于其事情日的25%。项目卖力人每个月带班出产时候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候的80%。对未履行带班轨制的企业和人员,各级住房城乡扶植主管部门要按有关划定措置;产生质量安然变乱的,赐与企业划定上限的经济惩罚,并依法从重究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干人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