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十六批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修建师条例》和《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修建师条例实行细则》划定,经考核,周进等68人符合一级注册修建师初始注册前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停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任何单位和小我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环境持有贰言,都可在公示期间向天下注册修建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举行举报或反应(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接洽德律风:010-68313587)。举报及反应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订真实姓名并留下接洽地点、邮编和德律风。
附件:周进等68名符合一级注册修建师初始注册前提人员名单.rar
天下注册修建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