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省名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关于对四川省名扬扶植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行动的通报
建办市[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扶植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出产扶植兵团扶植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扶植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心企业:
经查,四川省名扬扶植监理有限公司、浙江万昌扶植团体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动。按照《修建法》、《行政允许法》、《工程扶植项目招标代庖署理机构资格认定方式》(扶植部令第154号)和《修建业企业资质管理划定》(扶植部令第159号),决定对四川省名扬扶植监理有限公司、浙江万昌扶植团体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
特此通报。
附件:四川省名扬扶植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四川省名扬扶植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