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1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公示(第24批)
按照《福建省注册制作师注册实行方式》(闽修建[2007]28号),经考核,阮坤等67人符合二级制作师初始注册前提(名单详见附件1),牛福一概15人符合二级制作师增项注册前提(名单详见附件2),林繁华等4人符合二级制作师重新注册前提(名单详见附件3),陈清福等7人不符合二级制作师注册前提(名单详见附件4),现予公示,公示停止日期为2011年9月15日。
1、对不符合二级制作师注册前提的申请人,有贰言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情势供应陈述材料;陈述材料须经地点单位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政务办事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2、对符合二级制作师注册前提的申请人,任何单位和小我有贰言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情势向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修建业处或政务办事中心反应环境或举报,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小我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接洽德律风,举报或反应环境的内容应脚踏实地。
3、根据有关划定,触及申请二级注册制作师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名单详见附件5),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将有关材料转报有关专业厅局考核后审批。
4、不符合注册前提的注册信息退回企业版后,申请人可在符合前提后重新申请注册,注册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政务办事中心4号窗口。
接洽地点:福州市北大年夜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政务办事中心
邮政编码:350003
接洽德律风:0591-87617396
传真:0591-8766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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