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用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须在十四日内办理
按照《青岛市都会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划定,居夷易近用户休止用热或规复用热,该当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至十月十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休止用热或规复用热,该当以户为单位提出。据领会,按照青岛市物价局有关划定,居夷易近热用户该当按划定向供热单位申请休止用热或规复用热,并在规复用热时一次性缴纳手续费50元(居夷易近申请停热不须要交纳费用)。
青岛市供热办提示居夷易近,目前,供热举措措施充水试压事情将慢慢睁开,居夷易近应留意供热单位在楼内张贴的布告,充水试压时用户家中务必留人 (特别是新断热或开通用户),仔细查抄供热举措措施有没有泄漏,如有泄漏要及时与供热单位接洽措置,以制止造成不须要的经济损掉。
青岛市供热办提示居夷易近,目前,供热举措措施充水试压事情将慢慢睁开,居夷易近应留意供热单位在楼内张贴的布告,充水试压时用户家中务必留人 (特别是新断热或开通用户),仔细查抄供热举措措施有没有泄漏,如有泄漏要及时与供热单位接洽措置,以制止造成不须要的经济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