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项目工程不得肢解全部分包和全部转包
记者克日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得悉,海南自11月1日起正式试行《扶植项目工程总承包条约树模文本》,划定承包人不得以支解的体例将承包的悉数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悉数转包;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计划、施工和货色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扶植项目工程总承包条约树模文本》划定,承包人是指在条约和谈书中商定的,被发包人接管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含其合法持续人。分包人,是指接管承包人按照条约商定对外分包的部门工程或办事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构造。承包人只能对条约专用条目商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计划、采购、施工、完工实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举行分包招标。符合国度法律划定的企业资质品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承包人不得以支解的体例将承包的悉数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悉数转包。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计划、施工和货色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束装单位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厅长王志宏说,全面试行《扶植项目工程总承包条约树模文本》,将有益于促进扶植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康健发展,范例工程总承包条约当事人的市场行动,范例海南省修建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