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过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复查企业名单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划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期查验和复查方式》(厅质监〔2007〕246号),我部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复查的企业举行了检察。现将经由过程复查的企业名单予以宣布。
特此关照书记。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邦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注:请于2012年1月10今后接洽中邦交通扶植监理协会(德律风010-85113181)领取证书。届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明和原资质品级证书正本和副来源根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