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一级建造师考试部分考生违纪处理公告
湖北人事网(1月2日)特别提示:
因无背纪背规考生的小我通信地点,我院没法准确寄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测验背纪背规行动措置《关照书》,出于保重考生小我隐私的考虑,遵拍照干划定,请以上考生自此措置结果关照书记起15个事情日内到湖北省人事测验院考评四周领取措置《关照书》或与我院德律风接洽奉告寄送的通信地点(接洽德律风027-87325239)。本 人过期不领取或不奉告通信地点的,视为已送达。
考生如对措置决定不平或有贰言的,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测验背纪背规行动措置划定》、《行政复议法》等有关划定,自《关照书》送达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同级或上一级测验机构或测验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或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