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余波再起
昨日记者得悉,起火楼外墙施工方的3名员工因利用以次充好的挤塑板获刑进狱后,将再次在市二中院受审。
此案3名被告人是起火大年夜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履行经理谷显树和质量员李书志。央视新址产生大年夜火后,3人于2009年7月被捕。法院认定,中山盛兴公司发卖伪劣挤塑板,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构成发卖伪劣产品罪。
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作为单位犯法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直接义务人员,亦构成发卖伪劣产品罪。法院判处3人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据李书志的代庖署理状师尹强盛介绍,本月9日,李书志2年半的刑期已满,其妻前去把守所往接丈夫,却被奉告案件已被发还重审,李仍需持续羁押。
据悉,此案属于少见的破格减轻惩罚案件。刑法规定,发卖伪劣商品金额50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当初审理时,尹强盛曾提出:李书志只是一个农夷易近工质量员,对工程材料的选择尽不知情,也无权干与,如请求承担太高的法律义务,背反了责、权、利的统一,有背公允公道,“莫让小人物做了替罪羊”。
一审宣判时,法院在没法定减轻惩罚情节的环境下,冲破法定刑减轻惩罚,3名被告人刑期最高4年半,李书志仅被判2年半。一审讯决指出,3名被告人虽不具有法定的减轻惩罚情节,但鉴于本案的特别环境,依法均予以减轻惩罚。往年3月,市高等法院终审保持了原判。
尹强盛说,目前还没有法获知本案发还重审的启事,“央视大年夜火案相互连累,假定这个案子发还重审,其他案件也大概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