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办法
2月19日,记者从滁州市安居中心领会到,滁州市日前正式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毕生制实行方式,请求各地在保障房扶植中做到 “有书可诺、有表可依、有牌可查、有碑可溯”,确保工程质量安然。
据介绍,滁州市在保障性住房扶植工程开工前,勘察、计划、施工、监理、扶植等相干单位及人员都要签订“工程质量毕生责任书”,做到“有书可诺”。
对扶植、计划、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别离填写“工程质量毕生制义务人表”,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如工程扶植期间产生义务人变动,及时举行工序签证,办理义务人变动手续,让工程质量毕生制义务人表与房屋完工材料一同汇编成册,从工程扶植前期就动手修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做到“有表可依”。
工程施工期间将勘察、计划、扶植、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行义务到楼,制作成“工程质量毕生制义务人标识牌”,挂设在楼房明显地位,接管大众监督,做到“有牌可查”。
工程完工今后,设置“工程质量毕生义务制永久碑”,铭记扶植、勘察、计划、施工、监理等相干单位及人员信息,立在小区明显地位,做到“有碑可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