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偏差大 治理刻不容缓
昆明东川“牛奶河”事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尽管这一环境污染事件目前已经得到了整治和处理,但是长江上游干流水环境恶化、水污染防治问题,再次引起专家的高度重视。
“三峡库区及长江上游地区,大部分存在农业生产条件差、土地过分开发以及老矿区资源枯竭而环境历史欠账太多,引起严重的生态退化等问题,但因投入和治理不足,致使大多支流和部分干流水环境质量下降,对长江中下游水体安全造成影响。”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段昌群说,“东川‘牛奶河’事件暴露出,长江上游国家水电开发区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牛奶河”存在多年
而事实上,当地人表示,“牛奶河”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山上多家矿产企业,直接将尾矿水排入小江。”有村民说:“白色算好的,有时到了晚上6点以后,里面流出来的全是黑的红的尾矿水。”
村民们多年来都不喝这条江中的水,“小江水现在不能喝。稠得很,一股臭烘烘的气味。”一位村民说。但沿江种植的西瓜和农作物不得不用江水灌溉。为减轻危害,村民们大多会自己修建一个面积约两亩的过滤池塘,将小江的河水先引入过滤池塘,再灌溉西瓜地。尽管建了过滤池,但村民还是感觉西瓜越来越难种,因为水质问题,田里的瓜藤枯萎了一大片。
对于小江水质变坏的原因,村民们认为是上游的选矿企业造成的。“以前小江的水都很清,上面开矿后就都变了,上面的矿不排污水时,河水是清的,只要一排就变白。”
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东川区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0年至2013年3月期间,昆明东川区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将洗矿污水通过直排或者埋设地下暗管的方式排放,致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小江,造成河水严重污染。另外,周边34家企业也存在手续不齐全或污染治理不完善问题,事件发生后已对这些企业全部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5月17日,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相关企业负责人罗某某、刘某某、马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与此同时,昆明市监察局对相关政府部门5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东川的这一水污染事件,可以说是云南东北地区矿产资源开采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破坏的一个缩影。
滇东北是我国历史上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区域,这里铜矿、铅镉锌矿资源丰富,在计划经济年代,大规模的开发成就了当地的工业基础,但随着矿产资源日益枯竭,开发过程中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积累而持续恶化,使这些区域由“历史功臣”变为“现代包袱”。
粗放式工业发展加剧了水污染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包括云南、贵州、湖北、四川4个省及重庆市,这些地区都是矿产资源富集区,但由于长期粗放的资源开发,以及在开发过程中保护意识不够,流域水质中磷、汞等矿物质严重超标。
据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调查,贵州省磷矿开发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达数千万吨,并每年新增1000万吨左右,其中能无害化处理的仅50%左右,其余全部进入各级水体,成为乌江水质的“首要杀手”。由于工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不高,致使当地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1.3倍、1.7倍和1.9倍。
对此,九三学社的专家警告:“粗放式工业发展正在加剧水污染。以近年来规模工业20%的增速发展计算,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流域水污染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剧。”
令人担忧的是,贵州境内29条交界河流中有26条为出境河流,这些地方长期开发遗留下的废弃矿井矿山已无业主,其排出废水导致下游跨界水质超标,引起众多纠纷。
云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一位专家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由于近年来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资金投入较少,与开发资金投入和收益极不匹配,治理恢复速度远远落后于破坏的速度,难见治理长效。
“矿产开发采富弃贫、再生回收利用率低、产业链短,遗留的废石、废渣、废水、排石场、尾矿坝等造成的危害难以消除,使得各地滑坡、山崩、塌陷等灾害不断发生,治理任务艰巨繁重。”这位专家说。
陡坡开荒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昭通是云南省人口密度最大的区域之一,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当地人的生存完全依赖土地。但这里的土地资源又十分有限,使得陡坡开荒十分突出。
在前往昭通巧家县的途中,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沿线与河谷几乎成90度的山坡上,有一片片开垦的耕地,栽种着玉米。当地村民就是在这些“抬头看看都会头昏”、“光溜溜的连个手抓的地方都没有”的山坡上,土里刨食。土地贫瘠,生活更加清贫。
资料显示,昭通市大于1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57%,其中大于25度的坡耕地面积高达22.77%。其最终的后果就是严重的水土流失,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的专家在调研中发现,生态环境脆弱,生态退化严重,几乎存在于所有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这些地方山高坡陡,地形破碎,山地丘陵面积超过90%,生态环境脆弱。由于历史上的不合理开发,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下降、酸雨发生频繁,仅重庆市水土流失面积就达5.2万平方千米,年均土壤侵蚀量约为2.2亿吨。昆明东川区2000多年的铜矿开采历史使东川“山河破碎”,水土流失面积高达1309平方公里,占其总面积的70%。境内泥石流形成灾沟107条,每年流入金沙江的沙量达1860万吨,占整个金沙江流域本区域河段输沙量的68.5%。上游地区大量泥沙入江对整个长江流域及其大型电站库群生态安全、运营安全构成威胁。
水污染防治投入不足且有偏差
段昌群不无忧虑地指出:“长江流域上游区域内人地矛盾突出,人群生活贫困化,也给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影响。”
他说,该地区是我国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高、脱贫致富难度最大的区域之一,尤其三峡库区腹地,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359人,是全国人口密度的2.6倍,而人均耕地却只有1.1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的80%。这些地区1/3以上的县为国家级贫困县,人均GDP、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大规模的水电开发对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能源资源的廉价转移,并没有解决水电开发区和生态保护区人群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这些大型水电站以追求发电效益为主,兼顾防洪、抗旱、供水、生态、航运、旅游等综合效益和地方利益不够。”段昌群说,“水电开发没有成为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水电开发业主获得巨大收益,而资源属地收益微不足道,反差巨大。国家虽然也对项目区进行了一定的帮扶,但只缓解一时的燃眉之急,没有解决长远的发展条件和自我造血能力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使得地方财政投入水污染防治的能力严重不足,水污染防治效果难以保证。
事实上,目前,除了资源开采、生态恶化以外,农业面源污染也是严重威胁长江上游水环境安全的因素。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在关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调研材料中写道:“当前,三峡库区年化肥使用量约为64.5万吨,平均耕地化肥施用量是安全水平的2.1倍、全国平均水平的1.2倍;年农药使用量约达3.2万吨,平均耕地农药使用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仅重庆库区15个区县年产农村生活垃圾约为72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502万吨,并且每年还在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
目前“不仅生态环保投入赶不上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且在投入方向上,治理投入多、预防投入少;点源污染投入多、面源污染投入少;项目建设投入多、运营管理投入少;工业城镇投入多、农业农村投入少。”很多乡镇和农村环保工程因缺乏监管和运营支持条件,几乎没有发挥作用。
这份材料指出,“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228.2亿元资金几乎全部投入到工业城镇。在各级财政投入中,95%投向工业城镇污染防治,而占污染物排放总量30%以上的农业面源污染仅得到5%左右投入,从而产生了60%的污染量。”
“同农业和农民都处于弱势一样,农村环境问题也处于弱势。”段昌群说,“三峡库区及长江上游是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的本底,是维持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关键屏障,而三峡库区及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命脉在农村,如果解决不好这些地区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问题,就奢谈整个三峡库区和水环境的改善。”
利益共享才能将水污染防治落到实处
专家认为,从东川“牛奶河”水污染事件可以看出,目前,三峡库区及长江上游地区区域内的水环境污染,在本质上属于“结构性污染”,也就是说在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下的产业结构及其空间布局,不产生污染是不可能的。
“如果不基于水环境和水资源支撑能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不综合考虑水电开发与区域在生态建设与脱贫发展中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地方在防洪、抗旱、供水、环保、航运、旅游及相关民生产业等综合效益,国家水电开发库区水环境的治理是没有出路的;即使当前取得一些进展,也是难以巩固和维持的。”段昌群说。
他认为,应该把这些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口,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在源头上消除产生污染的根源。
包括段昌群在内的相关专家指出,目前,这些区域人与自然冲突最激烈、生态风险最严重、问题发展最迅速。在这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上下游之间诉求的矛盾、水资源利用及与水环境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资源开发之间的冲突、资源产地与资源利益获得者的冲突正在发展。
“破解这些矛盾的关键是要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利益共享、利益均衡、协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目前的条件下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生态补偿还难以实现,为此需要建立和加大有关水环境目标考核的生态补偿机制。”段昌群说。
此外,专家们还指出,金沙江流域水电开发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由于金沙江下游各大型水电站企业在异地注册,资源开发属地政府难以通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获取长期效益保障。一旦金沙江下游规划电站建成投产运营,建设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将随之减弱。
“解决好水电开发企业注册地与水电项目建设地之间政府税收征管和分配问题,已是当务之急。”云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提交给云南省政府的提案中建议:“希望国家制定政策,从水电企业销售电量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转移支付给水电站及库区地方政府,用于移民安置补偿、扶持后续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从总电量中预留10%,以成本电价直供当地,作为资源占用补偿,逐步推行‘以电代柴、以电代煤’,不断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只有国家制定和出台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更周到全面的政策,达到利益共享,责任分担,才能将水污染防治落到实处。”段昌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