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设6大区域监管电力市场运行
摘要:10月31日,中间编办印发了《中间编办关于国度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间编办发〔2013〕130号)。据体味,国度能源局将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
北京11月7日,记者从国度能源局得悉,10月31日,中间编办印发了《中间编办关于国度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间编办发〔2013〕130号)。据体味,国度能源局将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名称为国度能源局××(区域名)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名称为国度能源局××(省、自治区名)监管办公室。
通知要求,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首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举措措施的公允开放;监管电力调剂生意,监督电力遍及办事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法律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背法背规行动,监督查抄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然外的电力运行安然、电力扶植工程施工安然、工程质量安然的监督治理和电力应急和靠得住性治理,依法组织或介入电力出产安然变乱查询拜访措置;实施电力营业许可和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编制律律例授权和国度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体味,6个区域监管局及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行政编制共有500名,此中司局带领职数4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