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城乡一体化治污体系
摘要:我国有近10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部村镇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基本实现“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将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调整不到位的,政府财政要给予补贴。”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确保建设及运行资金,山东将多渠道筹集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放开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焚烧处理
农村环境急需整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2013年环保部发布的《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农村当前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工矿污染压力加大、生活污染局部加剧、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其中,全国798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结果表明,农村饮用水源和地表水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耿庆海坦言,山东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和生态省建设的目标相比,差距仍很大,如污水垃圾处理收运设施数量严重不足、建设滞后等。
“由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发展往往缺少统一规划,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污染治理长期处于政策真空状态。加之因畜牧养殖和耕地农药滥用衍生的垃圾处理无门,共同导致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垃圾围村、河道淤积’现象。”6日,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农村经济分团团长、特约评论员高焕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高焕喜认为,不仅如此,由于农村地区经济相比城市 较为落后,一些农村地区为刺激经济带动就业,当地决策者往往通过招商引资让许多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进驻农村。而相关环境监管和审查长期缺位,致使一些村庄地下水受到污染,甚至引发一些地区居民集体多发癌症的恶性环境问题。
建多渠道投资体制
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势在必行,然而,相关技术设备建设和运营资金短缺 ,一直是制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瓶颈。
值得一提的是 ,目前国家和省两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对乡镇一级投入不足,市县缺乏相应配套资金,乡镇一级财政实力有限,地方筹集资金困难。与此同时,由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前期一次性投入大,经济效益不显著,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很难争取。
在这一背景下,《意见》 提出,山东将放开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环境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除此之外,耿庆海表示,城市居民缴纳的水费当中有一部分是污水处理费用,但目前向村镇居民征收的水费中不包括污水处理费用。根据《意见》,下一步山东省物价、住建、财政等部门将研究制订村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适时征收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费,鼓励农村集体收入补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经费。
据介绍,为了保障《意见》落实,山东还在用地、用电、税收三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各地应优先保障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