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违止于叫停 基坑迟早垮塌
摘要:连日大雨致使深圳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宝山新村一处边坡垮塌,坡上一处基坑积雨随泥土冲下。事故中共有3名村民受轻微伤。基坑是一老板去年准备抢建违建挖的,一直没回填,村民向村里反映过多次,没人对此作出妥善处置。深圳不少违建屡屡被查,却又屡屡续建。
《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规划土地监察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市、区两级执法的工作机制”,不知村里会不会因为查违之事不归自己管,便将村民多次反映置若罔闻。但该《条例》第八条又写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报告。”按照这一条文的精神,村里无疑应当将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向街道办报告,但从基坑垮塌,并造成村民财产受损、人员受伤的最终结果看,村里显然没有尽到自身应尽的责任。
据报道披露,挖基坑的老板抢建违建是“因村民举报被勒令停工”的,但大浪街道办城建科黄姓科长却表示,边坡基坑是挖出来的,但业主身份目前还无法获悉。这就有些奇怪了。按规定,监察人员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土地违法行为正在实施或者可能继续实施的,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而该通知书应当包括的内容,第一款即是“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即弄清楚其姓甚名谁。很难设想,去年即已查明叫停的一处违建,居然至今“无法获悉”当事人的身份?人们有理由怀疑这完全是相关部门在为自身办事拖拉而终酿后果寻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