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 供热计量收费势在必行
近年来,由于煤炭供应紧缺和原材料、水等价格的大幅度上涨,致使热电部门供热发电成本增加,经营面临严峻形势。每到冬季,供热取暖就成了我国北方城市居民经常感到头痛的问题,供热部门也在为此饱受磨难。
目前我国分户计量采暖量的方法有二种:一是按房间的面积计算采暖量收取采暖费。二是采用“热量表”计量。这二种方法在我国一些地区均进行了试用,情况表明均有不足。第一种方法实际上是延续了传统的采暖收费方法。由于房型的差异、管路的损失等原因,同样的面积,不同的房间,在同一时间内得到的热量有较大的差异,不对用户的用热量进行计算,没有对供暖方的供暖质量进行控制,这种方法过于简单,也不符合商品交换的原则。第二种方法虽然相对比较科学,但目前国内多采用国外进口的热量表,价格较高。并且由于国内的管路、水质等其它条件较差,经常造成热量表的损坏和失灵,使用也不太理想。分析我国北方供暖的现状,影响正常供暖的主要矛盾是供采暖双方的计量与收费问题。其中采暖无计量、交费无约束是最大的矛盾。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了供暖计量收费的一系列探索,北京、天津、山东、河南、黑龙江等地也相继搞过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介绍,供热计量表将安在通往每户居民的分户供暖管道的入户管线上,用来测量供水温度、回水温度、用水量,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控制室内供热量,计量表可按月计量出热量使用量。这样可以让用户自行调节室温,提高供热效能,使供热收费趋于合理,同时利于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按热计量收费后,可节约20%至30%的能源,费用可降至原来的70%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热”已经成为商品,许多人仍然抱着福利思想,能拖就拖、能欠就欠;许多楼房的供暖是联片制,供暖行为不能区分具体的住户,只能以整幢楼来计量;多年在外的经商人员、多房户及真正的贫困户不交采暖费,供暖部门也毫无办法;还有的地方由于供热质量达不到标准,取暖户拒交采暖费。
早在2003年,建设部等8部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城镇供热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形成节能机制;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培育和规范供热市场”四项要求。
建设节约型社会,城市供热计量收费势在必行。为了早日实现集中供热计量收费,创造一个“谁用热,谁缴费”、“用多少热,缴多少钱”的供热体制,建议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尽快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对新建民用住宅强制安装供暖分户计量装置,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步伐;尽快出台按实际用热计量收费标准,避免徒有其“表”,维护广大用户根本利益,节约国家有限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