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致桂林市区一周内两次地陷
6月12日上午,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对七星路16号附近的地陷进行回填处理。
市区一周内发生两起地陷
6月12日上午,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七星路16号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补坑”。6月10日,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这里出现了地陷的情况,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半米见方的坑。
“我们进行回填时,闻到一股很臭的味道,估计地陷处附近有管道渗漏,渗漏出来的水流逐渐将路面下的泥沙冲往其他的地方,时间一长,出现了空洞。”工作人员表示,这里的沥青地面之前已经凹陷,经过重压,沥青承受不了压力就塌了,出现地陷。
最后,工作人员在这里挖出一个宽0.5米、长1米、深1米的坑,然后用混泥土填灌,“这样可以增强路面强度。”
除了这里,6月11日在西门菜市公交车站旁的非机动车道上,工作人员也发现了一处地陷。6月12日,工作人员对这里开挖并准备回填混泥土。“这里发生地陷,也是因为水流冲刷带走地底下的泥沙,形成了空洞。”
据市政工程管理处介绍,从今年年初至今,市政管辖的路面已发生了6起地陷,并已全部进行了回填处理。
地陷并非仅仅是天灾
但有关专家表示,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的除了自然因素,还有地下水超采、不合理开矿及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
“桂林是中晚期岩溶地貌,地下存在着土洞和溶洞,这是形成岩溶地面塌陷的一个先天条件。”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桂林分站技术专家肖先生告诉记者,前些年在穿山村一菜地发生的地陷,就是纯自然因素造成的。然而从近几年桂林所发生的地陷来看,纯自然因素造成的塌陷很少。
肖先生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在地下存在土洞和溶洞的自然条件下,振动、抽水、微震都是岩溶地面塌陷的诱发因素。1997年11月,柘木镇因为疏通航道进行工程爆破,引爆了12公斤炸药,使得地下充水溶洞垮塌,造成岩溶地下水压力急剧升降,触发地面塌陷产生,致使附近村民房屋下沉、开裂。
而发生在道路上的地陷有一部分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施工开挖时填土没有完全填实,再加上地下有多重管道,地下水、雨水、污水或者自来水渗漏,没有填实的泥土有一些被流水带走,久而久之形成空洞。”肖先生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诱发因素作用,就会出现地陷。
减少人为影响可防地质灾害
“桂林是岩溶区,土洞和溶洞的形成都经过漫长的岁月。”李江告诉记者,特殊的地理条件让桂林无可避免存在地下土洞或者溶洞。但若没有外加的条件去诱发削弱地面承载力,那些土洞和溶洞或许会一直默默地存在,不会出现地陷。
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我市每个辖区和乡镇均发生过岩溶地面塌陷,其中雁山区、象山区、七星区以及临桂区岩溶地面塌陷分布数量最多,以上区域土洞及地下溶洞发育极为强烈,在人类工程活动的干扰(特别是爆破、抽取地下水等)作用下,就极易发生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在治理地面塌陷方面,李江表示,需以预防为先。2005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防治管理地质灾害的办法》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肖先生解释道,要尽量避免地质灾害,首先就是不要去人为制造诱发因素,例如少搅动地下水,不要集中抽水,以及车辆加载不要超重。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任何建筑和工程施工前期,要做好勘探,把浅层的土洞或者溶洞找出来,那些不需要开发的土洞、溶洞就可以进行填充处理,填充时严格规范进行夯实和碾压,避免形成地下空洞和道路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