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省消防条例》2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海南省消防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条例对98版的《条例》作了全面的修订完善,在海内率先明白黉舍应被选聘专兼职消防指导员。并对高度超越百米的栖身修建等五类工程的消防安然考核作出明白划定,消防部门将从计划阶段起,介入消防安然羁系。这是1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大年夜法制事情委员会、省法制办公室、省公安厅结合举行《海南省消防条例》消息宣布会上得悉的。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朱新华说,为深切接收上海“11·15”高层修建火警教导,在人大年夜常委的号令下,《条例》增加了四类工程该当举行消防计划考核、验收:1000平米以上的地下修建;修建高度超越100米的栖身修建;1万平米以上的丙类火警伤害性厂房、堆栈;国度级、省级重点扶植工程。以上几类修建工程的扶植单位或小我应将消防计划文件报送公安构造消防机构考核,未经考核合格,不得私行施工。
据领会,《条例》初次划定,县级以上人夷易近当局按照本行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事情须要,可以采纳聘请条约制救火员或消防文职人员等情势增补消防力量。针对海南海上消防力量仍然空白的环境,新修订的《条例》划定了沿海市县该当建立水上或水陆消防站。目前,海口、三亚、洋浦已全面启动了海上消防站扶植。
朱新华介绍,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白细化了各级人夷易近当局、部门、社会单位和村委会、居委会的消防安然主体义务。划定距离公安***较远的国度重点州里该当建立当局专职***,其他州里、街道办事处该当按照发展须要建立当局专职***或志愿***,各种开辟区、工矿区、中心渔港、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该当建立专职***。请求各级人夷易近当局对农村消防事情赐与搀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