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实施“阶梯水价”
19日,广州市人大年夜网宣布了《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建立了“途径水价”这一轨制,并公开收罗社会各界对《草案》的定见。
按照广州市人大年夜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打算的安排,《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是本年度立法项目。该草案已市当局第13届137次常务集会会商经由过程,提请市人大年夜常委会审议。
《草案》第十二条划定:居夷易近糊口用水履行途径式计量水价轨制。居夷易近糊口用水在根基定额尺度以内的部门,遵循根基水价交费;超越根基定额尺度的,加价收费,由供水企业在收取船脚期间收,全额上缴财务专户,履行出入两条线管理,用于供水、节水的相干事情。
居夷易近糊口用水根基定额、详细收费尺度和管理方式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夷易近当局批准后宣布实行。
《草案》同时划定,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该当加强对雨水、再生水开发利用的研讨,采纳先进技术,加强污水措置后的利用及配套举措措施扶植,慢慢提高雨水和污水的再生利用率。
制止排污单位向河道、河涌、湖泊、水库等水体排放超越国度和处所尺度的污水和废水。在大众污水管网笼盖地区,排污单位该当将符合国度和处所尺度划定的污水和废水排进大众污水管网,不得肆意排放。
排污单位向河道、河涌、湖泊、水库等水体排放不符合划定的污水和废水的,由环境保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日改正;过期不改的,环境保重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该当关照有关供水单位限定其出产供水;情节严峻的,停息其出产供水。有关供水单位该当予以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