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验制度开始实施
今后,扬中全市范围内新建各种修建(含市政桥梁)工程项目,都必需及时申报抗震设防核验。
扬中市地区属抗震烈度7度设防区,修建工程抗震设防是抵抗地动灾害的首要办法之一,其施工质量好坏直接干系到临震时人生财产的安然。凡在2008年4月1今后新建的修建工程项目,修建主体项目施工结束后,应由监理、施工单位填写《修建工程抗震设防施工质量核验表》,及时报抗震办签核验定见,此表也是施工单位申报优良布局工程及工程存案的必备材料,未经抗震部门核验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评优,不予工程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