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别墅女业主拒交供暖费 被供暖公司告上法院
觉得开辟商赠送的地下室面积未登记在房本内,别墅业主许蜜斯拒尽交纳地下室的供热费,结果被供热公司告上法院。记者昨天得悉,顺义法院一审讯决许蜜斯败诉。
供热公司诉称,许蜜斯采办了顺义区一套别墅,并获得开辟商赠送的90多平方米地下室。许蜜斯与供热公司签订办事和谈。但许蜜斯至今未交纳2004年至2010年度的供热费。公司告状请求其付出悉数供热费总计1.5万余元。
许蜜斯称,地下室面积是开辟商赠送的,未登记在房本中的修建面积以内,且已将地下室供热设备封锁,供热公司没有来由收取这部门供热费,她同意按房本中的修建面积交费。
顺义法院觉得,涉诉房屋地下室有供热设备,许蜜斯应遵循房本记录的修建面积和两边确认的地下室面积的总和交纳供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