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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五种情况可获冬季取暖救助

2011/5/20 中国图纸交易网 MaiTu.CC 【字体:

关键字:暖通动态 供暖

5月19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当局办公厅下发文件,城乡困难家庭五种环境可获冬季取热救济。

  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热救济工具为具有本市城乡常住户籍的以下人员:即城乡居夷易近最低糊口保障工具;农村五保赡养工具;城乡低保边缘对 象;构造部门肯定的社区“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榜样、老干部)、农牧区“四老”人员(老党员、老榜样、老干部、在乡退伍老军人); 和其他特别启事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救济尺度为:

  对城乡困难家庭采纳燃煤或其他洁净能源体例会合供热的,房屋修建面积在50平方米(参照新疆乌鲁木齐市廉租房尺度)以内的, 举行金额救济;超出50平方米部门由其自行承担。对城乡困难家庭采纳自供热的,每户每年按3吨尺度煤救济冬炭费。

  申请从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申请享受下一取热年度冬季取热救济的本市城乡困难家庭,由户主向户籍地点地社区居夷易近委员会(村夷易近委 员会)提出版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居夷易近户口簿、居夷易近身份证复印件;城乡居夷易近最低糊口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赡养证、城乡困难居 夷易近一时救济报酬证、三老人员证明)等复印件;采纳会合供热的,需出具供热单位签章的供热缴费关照单;采纳自供热的,需出具房产管理部门颁布的房产证复印件;对租房栖身的城乡困难家庭,需出具租赁房屋条约(和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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