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1、考核认定前提
评聘工程类高等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优良,并具有以下前提(一)或前提(二)的人员。
(一)同时具有以下1、2两项中的各一项前提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1)1970年及之前,获得本专业大年夜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15年;或获得附近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事情满20年。
(2)1970年及之前,获得本专业大年夜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20年;或获得附近专业大年夜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事情满25年。
(3)1970年及之前,获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25年;或获得附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30年。
2、技术事迹和资格:
(1)担负项目技术卖力人,完成工程勘察资质分级尺度中甲级夷易近用修建工程项目6项及以上或大年夜型财产项目3项及以上的岩土工程。
(2)在具有甲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勘察计划单位中,担负有关岩土工程方面的正、副总工程师满5年。
(二)1970年今后,获得本专业大年夜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15年,并获得天下优良工程勘察奖项目或本专业国度级科技提高奖项目标首要技术卖力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有关岩土工程的优良工程勘察、科技提高1、2、三等奖项目标首要技术卖力人。
2、考核认定法度
(一)符合考核认定前提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地点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保举,此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计划单位别离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计划的部门保举,戎行体系勘察计划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保举。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计划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计划单位的申报人员举行考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总政干部部复核后提出保举名单,报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卖力初审经由过程人员的测试管理事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卖力所辖地区初审经由过程人员的测试事情,并将测试成绩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四)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按照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举行终审,报人事部、扶植部批准后,由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宣布经由过程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3、申报考核认定应供应以下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计划部门的定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申报表;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担负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地点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
4、申报时候及请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计划和人事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应于2002年7月30日前,将考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二)已由过程特许或考核认定的体例获得其他工程类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概不得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酷遵循划定的前提和法度,当真做好申报、考核和复核事情。凡不当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休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小我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考核、复核时,应查对各种证书的原件。向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种证书复印件应由地点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卖力人签订定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评聘工程类高等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优良,并具有以下前提(一)或前提(二)的人员。
(一)同时具有以下1、2两项中的各一项前提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1)1970年及之前,获得本专业大年夜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15年;或获得附近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事情满20年。
(2)1970年及之前,获得本专业大年夜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20年;或获得附近专业大年夜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事情满25年。
(3)1970年及之前,获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25年;或获得附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30年。
2、技术事迹和资格:
(1)担负项目技术卖力人,完成工程勘察资质分级尺度中甲级夷易近用修建工程项目6项及以上或大年夜型财产项目3项及以上的岩土工程。
(2)在具有甲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勘察计划单位中,担负有关岩土工程方面的正、副总工程师满5年。
(二)1970年今后,获得本专业大年夜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技术事情满15年,并获得天下优良工程勘察奖项目或本专业国度级科技提高奖项目标首要技术卖力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有关岩土工程的优良工程勘察、科技提高1、2、三等奖项目标首要技术卖力人。
2、考核认定法度
(一)符合考核认定前提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地点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保举,此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计划单位别离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计划的部门保举,戎行体系勘察计划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保举。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计划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计划单位的申报人员举行考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总政干部部复核后提出保举名单,报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卖力初审经由过程人员的测试管理事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卖力所辖地区初审经由过程人员的测试事情,并将测试成绩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四)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按照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举行终审,报人事部、扶植部批准后,由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宣布经由过程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3、申报考核认定应供应以下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计划部门的定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申报表;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担负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地点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
4、申报时候及请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植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计划和人事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应于2002年7月30日前,将考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二)已由过程特许或考核认定的体例获得其他工程类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概不得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酷遵循划定的前提和法度,当真做好申报、考核和复核事情。凡不当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休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小我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考核、复核时,应查对各种证书的原件。向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种证书复印件应由地点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卖力人签订定见并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