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包督工程质量,保护社会大众好处和人夷易近性命财产安然,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修建法》、《扶植工程勘察计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度有关执业资格轨制的划定,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轨制纳进国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轨制,由人事部、扶植部批准建立。
第三条 本划定所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是指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岩土工程事情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扶植部、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夷易近当局扶植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遵循本划定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测验、注册和执业举行指导、监督和查抄。
第五条 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由扶植部、人事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岩土工程专业的专家构成,详细卖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测验和注册等事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卖力本地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测验构造、获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手续等详细事情。
第二章 测验与注册
第六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履行天下统一大年夜纲、统一命题、统一构造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受扶植部拜托卖力制定岩土工程专业测验大年夜纲和命题、编写培训课本或指定测验用书等事情,统一打算考前培训事情。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卖力核定测验大年夜纲、年度试题、评分尺度与合格尺度。
第八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由根本测验和专业测验构成。
第九条 凡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公夷易近,遵循国度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相应专业教导和职业实践前提者,都可申请插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
第十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布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扶植部用印的《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向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由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的《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经注册后,方可在划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名单报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存案。
第十三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有用期为2年。有用期满需持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整夷易近事行动才能的;
(二)在从事岩土工程或相干业务中犯有弊端,遭到行政惩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罚,自惩罚、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因受刑事惩罚,自惩罚终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划定的不予注册的别的景象。
第十五条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遵循本划定第十四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书面关照申请人。如有贰言,申请人可自收到关照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
第十六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后,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撤消其注册:
(一)完整损掉夷易近事行动才能的;
(二)受刑事惩罚的;
(三)因在岩土工程业务中造成工程变乱,遭到行政惩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划定不符的;
(五)严峻背反职业道德范例的。
第十七条 被撤消注册人员对撤消注册有贰言的,可自接到撤消注册关照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
第十八条 被撤消注册的人员在惩罚期满5年后可遵循本划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 执业
第十九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执业范围:
(一)岩土工程勘察;
(二)岩土工程计划;
(三)岩土工程咨询与监理;
(四)岩土工程管理、检测与监测;
(五)环境岩土工程和与岩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业务;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划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必需加进一个具有工程勘察或工程计划资质的单位方能执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由其地点单位接管拜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二条 因岩土工程技术质量变乱酿成的经济损掉,接管拜托单位答允担补偿义务,并可向具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追偿。
第二十三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管理和惩罚方式由扶植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划定。
第四章 权力和任务
第二十四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有权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名义从事划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岩土工程勘察、计划、咨询及相干专业事情中构成的首要技术文件,该当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名盖印后见效。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小我点窜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名盖印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意;因特别环境不克不及征得具名盖印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名盖印并承担义务。
第二十七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实行以下任务:
(一)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社会公家好处;
(二)包管执业事情的质量,并在其卖力的技术文件上具名盖印;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隐蔽;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二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予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八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按划定接管持续教导,并作为再次注册的根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之前,对已达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前提的,可经特许或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划定请求的,也可按划定的法度申请插手测验、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一条 本划定由扶植部和人事部按职责分工卖力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划定自觉布之日起30今后实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包督工程质量,保护社会大众好处和人夷易近性命财产安然,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修建法》、《扶植工程勘察计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度有关执业资格轨制的划定,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轨制纳进国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轨制,由人事部、扶植部批准建立。
第三条 本划定所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是指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岩土工程事情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扶植部、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夷易近当局扶植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遵循本划定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测验、注册和执业举行指导、监督和查抄。
第五条 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由扶植部、人事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岩土工程专业的专家构成,详细卖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测验和注册等事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卖力本地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测验构造、获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手续等详细事情。
第二章 测验与注册
第六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履行天下统一大年夜纲、统一命题、统一构造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受扶植部拜托卖力制定岩土工程专业测验大年夜纲和命题、编写培训课本或指定测验用书等事情,统一打算考前培训事情。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卖力核定测验大年夜纲、年度试题、评分尺度与合格尺度。
第八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由根本测验和专业测验构成。
第九条 凡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公夷易近,遵循国度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相应专业教导和职业实践前提者,都可申请插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
第十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布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扶植部用印的《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向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由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的《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经注册后,方可在划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名单报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存案。
第十三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有用期为2年。有用期满需持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整夷易近事行动才能的;
(二)在从事岩土工程或相干业务中犯有弊端,遭到行政惩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罚,自惩罚、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因受刑事惩罚,自惩罚终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划定的不予注册的别的景象。
第十五条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遵循本划定第十四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书面关照申请人。如有贰言,申请人可自收到关照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
第十六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后,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撤消其注册:
(一)完整损掉夷易近事行动才能的;
(二)受刑事惩罚的;
(三)因在岩土工程业务中造成工程变乱,遭到行政惩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划定不符的;
(五)严峻背反职业道德范例的。
第十七条 被撤消注册人员对撤消注册有贰言的,可自接到撤消注册关照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天下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
第十八条 被撤消注册的人员在惩罚期满5年后可遵循本划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 执业
第十九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执业范围:
(一)岩土工程勘察;
(二)岩土工程计划;
(三)岩土工程咨询与监理;
(四)岩土工程管理、检测与监测;
(五)环境岩土工程和与岩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业务;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划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必需加进一个具有工程勘察或工程计划资质的单位方能执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由其地点单位接管拜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二条 因岩土工程技术质量变乱酿成的经济损掉,接管拜托单位答允担补偿义务,并可向具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追偿。
第二十三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管理和惩罚方式由扶植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划定。
第四章 权力和任务
第二十四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有权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名义从事划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岩土工程勘察、计划、咨询及相干专业事情中构成的首要技术文件,该当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名盖印后见效。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小我点窜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名盖印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意;因特别环境不克不及征得具名盖印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名盖印并承担义务。
第二十七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实行以下任务:
(一)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社会公家好处;
(二)包管执业事情的质量,并在其卖力的技术文件上具名盖印;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隐蔽;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二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予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八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按划定接管持续教导,并作为再次注册的根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测验之前,对已达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前提的,可经特许或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划定请求的,也可按划定的法度申请插手测验、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一条 本划定由扶植部和人事部按职责分工卖力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划定自觉布之日起30今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