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关照书记第456号
按照《勘察计划注册工程师管理划定》(扶植部令第137号)和《关于扶植部构造直接实行的行政允许事项有关划定和内容的关照书记》(扶植部关照书记第278号)划定,经考核,周少华等64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马军等115名申报一级注册布局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前提,准予注册。
特此关照书记。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扶植部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