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物将推行终身负责制
5月31日得悉,从本年7月1日起,我省修建物毕生卖力制将全面推行,凡在我省行政地区内的房屋修建和市政根本举措措施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扶植单位要在修建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承担永久义务。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下发的关照,从2011年7月1日起,在甘肃省行政地区内的房屋修建和市政根本举措措施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扶植单位应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标牌的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开工日期、完工验收日期、项目扶植单位名称、项目基建卖力人姓名、勘察单位名称、项目勘察卖力人姓名、计划单位名称、项目总计划师姓名、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永久性标牌内容部门以首要承担者为主,施工单位不超越3家、计划单位不超越两家。
未设置修建物永久性标牌的工程项目,扶植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陈述,不得办理工程存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