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质勘探技术公司员工周某将公司关键技术泄露给同行,收取68万元“好处费”。周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江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没收全部好处费之外,另罚68万元。
管好自己的嘴
周某曾供职于武汉一专业研发地质勘探技术公司。2011年3月,周某认识另外一家同行单位主管张某,对方一直眼红周某所在单位的一项名为瞬变电磁仪的技术。张某得知周某曾是该项技术的研发人员之一后,劝说周某提供“支持”。之后,周某将该技术参数告诉张某,使得张某所在公司凭此获利500余万元,周某获得68万元“好处费”。
2012年10月,周某单位发现异常后报警,警方将周某抓获归案。